规范第三方债务催收 加强债务人权益保护——专访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琦 【文章引用自“《中国征信》2016年第6期”,如金沙app下载大厅的版权人或域名所有人对文章引用有任何异议,请及时联系0755-36883298,我方将及时配合处理】
中国催收业之战:一场千年的翻身仗 【文章引用自“新金融洛书”,如金沙app下载大厅的版权人或域名所有人对文章引用有任何异议,请及时联系0755-36883298,我方将及时配合处理】
新浪财经讯10月11日消息,2019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今日在京举行。建设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张为忠出席专题讨论会一并发表讲话。
201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金沙app下载大厅官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专家表示,个人破产是指自然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通过和解程序、债务清理计划等进行债务调整与清偿,并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其未能清偿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债务予以豁免的法律制度。